課程名稱 |
刑事法實體程序綜合研討 CRIMINAL LAW IN A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PERSPECTIVE |
開課學期 |
97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學組 |
授課教師 |
林鈺雄 |
課號 |
LAW420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4992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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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5,6(12:20~14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7 |
備註 |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4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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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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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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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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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綜合研討課程,主要是從我國實務的實際案例,挑選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綜合性之刑事法主題,目的在於提供演練刑事法律理論並且測試刑事法律程度的機會,並進而培養學生解決實體法與程序法綜合問題之能力。課程之進行方式,採行互動式教學,演練案例由任課教師擬定,先由同學分組分組報告,再由全體同學共同討論,最後並由教師整體講評。本課程之演練案例,學期第一堂課發給同學,主題及大綱請參考以下課程目標說明。 |
課程目標 |
法律,基本上是無法脫離實際操作的學科。猶如數學必須透過試題運算而學習一般,法律也必須透過實例演練而體會。實例演練,既是溝通法律理論與實務的橋樑,也是檢驗法律程度的試金石。此外,法學教育雖然區別實體法與程序法,但在實際操作上兩者卻不可分離。本課程即以兩者之結合為目標,這也是法律系學生拿到畢業證書前的必要訓練。具體而言,學生經由本課程而熟悉下列主題:
Part I._刑法與刑訴之效力範圍4(後附頁數為上課講義頁次)
主題1-1:雙重性質之告訴及追訴權時效4
【強姦致死案】4
【消滅時效案】4
主題1-2:實體從輕與程序從新:新舊法之比較適用4
【盜匪從輕案】4
【自訴從新案】5
【議長賄選案】5
主題1-3:刑法與刑訴效力之競合6
【軍人醉酒案】6
【認罪協商案】6
Part II._因果關係、客觀歸責與罪疑唯輕7
主題2-1:因果關係、客觀歸責與假設因果流程7
【小車大禍案】7
主題2-2:客觀歸責、風險升高與罪疑唯輕8
【平底煎鍋案】8
【北濱車禍案】8
【殺人傷害案】9
【預備未遂案】9
【加油遁逃案】9
主題2-3:第三人行為介入之因果、歸責與罪疑唯輕10
【北城醫院打錯針案】◎ 10
【蘆洲大囍市社區大火案】◎ 10
【樓梯縱火案】10
Part III. _干預處分與實體評價11
主題3-1:非法逮捕與私行拘禁11
【多事的警察】◎ 11
主題3-2:犯罪挑唆與陷害教唆11
【真假偷渡案】◎ 11
【餵養線民案】◎ 11
【犀牛角粉案】◎ 11
主題3-3:通訊監察與妨害秘密12
【監聽陷阱案】12
Part IV._刑法競合論與案件同一性13
主題4A-1:行為單數v. 行為複數13
【施用毒品案】13
【選舉買票案】◎ 14
主題4A-2:行為單數之犯罪競合14
【拆毀廠房案】14
主題4A-3:行為複數之犯罪競合14
【陸女落海案】14
主題4B-1:競合論、同一性與起訴效力15
【愛滋病患案】15
主題4B-2:競合論、同一性與不起訴處分15
【民間互助案】15
主題4B-3:競合論、同一性與一部上訴15
【賭博電玩案】◎ 15
【強盜殺人案】16
主題4B-4:競合論、同一性與既判力16
【天長地久案】16
主題4B-5:選擇確定、事實同一與追加起訴16
【竊盜贓物案】16
主題4B-6:傷害致死、因果關係與同一性17
Part V._刑法各罪與訴訟證明17
主題5-1:肇事逃逸與調查原則及控訴原則17
【濱海車禍案】17
【鄉間豬舍案】18
【肇事遺棄案】18
主題5-2:強制性交、宗教詐欺與起訴審查19
【詐財騙色案】19
主題5-3:誹謗罪的實體要件與訴訟證明19
【慈濟的一攤血】◎ 19
【溫哈熊回憶錄】◎ 19
主題5-5:兒少§29 之實體要件與訴訟證明21
【網路援交案】◎ 21
主題5-6:張志文盜匪案之實體與程序問題21
【張志文盜匪案】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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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參與者需已修刑事訴訟法上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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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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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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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目前尚無專門針對刑事實體法與訴訟法結合演練之教材,可供參考者僅司法院網站之判決及各期之《月旦法學教室》、《台灣本土法學》等雜誌刑事法類之實例研習。其餘各主題之參考資料,請參考講義各單元所列文獻及裁判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報告與發言 |
50% |
評分方式,同學之案例報告與上課發言,佔學期總分百分之五十;期末考成績佔百分之五十。 |
2. |
期末考 |
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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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16 |
分發講義�概論 |
第2週 |
2/23 |
Part I._刑法與刑訴之效力範圍
主題1-1:雙重性質之告訴及追訴權時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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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週 |
3/02 |
主題1-2:實體從輕與程序從新:新舊法之比較適用 |
第4週 |
3/09 |
Part II._因果關係、客觀歸責與罪疑唯輕
主題2-1:因果關係、客觀歸責與假設因果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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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週 |
3/16 |
主題2-2:客觀歸責、風險升高與罪疑唯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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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週 |
3/23 |
主題2-3:第三人行為介入之因果、歸責與罪疑唯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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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週 |
3/30 |
Part III. _干預處分與實體評價
主題3-1:非法逮捕與私行拘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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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週 |
4/06 |
主題3-2:犯罪挑唆與陷害教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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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週 |
4/13 |
主題3-3:通訊監察與妨害秘密 |
第10週 |
4/20 |
Part IV._刑法競合論與案件同一性
主題4A:行為單數v. 行為複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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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週 |
4/27 |
主題4B:競合論與案件同一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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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週 |
5/04 |
主題4B:競合論與案件同一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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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週 |
5/11 |
Part V._刑法各罪與訴訟證明
主題5-1:肇事逃逸與調查原則及控訴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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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週 |
5/18 |
主題5-2:強制性交、宗教詐欺與起訴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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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週 |
5/25 |
主題5-3:誹謗罪的實體要件與訴訟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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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週 |
6/01 |
主題5-4:兒少§29 之實體要件與訴訟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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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週 |
6/08 |
主題5-5:張志文盜匪案之實體與程序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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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週 |
6/15 |
測驗 |